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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管理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为体现最新的监管理念,新《经营办法》坚持以下修订原则:一是坚持分类管理原则。
对标注明确有效使用期限的耗材,尤其是一次性耗材,需挂有效期标志牌,进行控制管理。对临近失效期的耗材,提前(三个月)填写效期产品催办单,上报药械科,以便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临床应用的安全可靠。
首先,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经营的产品范围和质量标准等信息。其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对医疗器械实行全程追溯管理,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机械设备三包规定_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三包是指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国家三包规定标准是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商品实行“三包”规定。
第八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国家三包法规定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法律分析:机械加工设备按机械部相关规定:一般机加工设备:小修三个月,中修一年,大修三年;机械行业原国家企业均按这个规定执行设备的保养与维修规定。当然特殊设备,大型设备除外。
济南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
1、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医疗器械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2、医疗器械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自觉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并按规定存储、保管、使用和处置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3、若干规定37199025收费许可证制度已取消;多数涉企收费项目已被取消;关于收费票据、罚没款和罚没物资变价款管理等规定与现行非税收入管理实际不相适应。
4、不可以。脑电信号采集设备没有安全认证是不可以销售的。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5、第六条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的,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有关规定报告并处理。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②、服务质量方面,对服务行为不规范,特别是服务差错行使否决职能。③、工作质量方面,对影响企业质量责任落实,影响经营医疗器械质量的行为和问题予以不同程度的否决。否决依据:①、产品质量法。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和备案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1、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流程按照属地化分级管理原则,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应通过所在 地卫生行政部门逐级申报至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报告。
2、法律分析:关于医疗器械经营的法律法规有《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与应用管理,发挥卫生资源综合效益,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第一章 配置管理第一条 卫生部制定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I)、爱克司刀(X-刀)、伽玛刀(γ-刀)四种品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年度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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